原始拆迁协议是指由拆迁单位与被征收人签署的一份协议,记录了征收户与拆迁单位就房屋征收、安置等方面的协商结果。这份协议具有约束力,是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明确表述。但是,如果这份原始拆迁协议丢失了怎么办?能否公正处理?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原始拆迁协议的丢失并不等同于该协议的无效。因为,这份协议最初是在拆迁单位与被征收人之间达成的,并经过双方签署、备案等环节,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即使丢失了该协议,双方约定的权利与义务仍然存在,并不会因为协议的丢失而失效。
其次,如果原始拆迁协议丢失,双方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予以证明其内容。例如,可以通过证人证言、当时相关部门的档案记录、其他合法文件等方式,来证明签署的内容和协商结果。这时,是需要诉讼的,需要通过强制调取证据等方式来维护双方的权益。
最后,我们需要认识到,原始拆迁协议虽然重要,但并不是唯一标准。如果拆迁单位未按协议安置、拆迁程序不符合规定、赔偿标准不合理等问题,都可以通过申诉、调查取证等方式来解决。因此,虽然原始拆迁协议丢失会带来一些不方便,但并不会影响公正处理,重要的是要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