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拆迁安置房是否应该收取电梯费这一问题,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务中的惯例,拆迁安置房收取电梯费是存在合法性的。
首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务范围的需要,向物业服务对象收取物业服务费。而电梯作为物业服务的一项,其费用的收取是合法的。
其次,虽然部分地区的拆迁安置房建设时未考虑安装电梯,但在随后的维护和改造过程中,为方便居民出行和提升居住环境,对物业进行改造和升级以安装电梯已成为常态,因此收取相关费用是合理的。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拆迁安置房管理中的相关费用收取应当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并且必须经过相应的程序,确保收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还应该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进行有效的监管和管理,维护居民合法权益,降低纠纷发生的风险。
总之,拆迁安置房收取电梯费属于物业服务范围内,合法性存在,但在具体实践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及政策规定,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居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