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出席情况是非常重要的。一般来说,协议离婚双方必须都在场,这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协议离婚是涉及到婚姻关系的解除,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表态和确认。如果只有一方出席,那么无法保证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双方当事人的平等权益。
第二,双方当事人都在场,可以避免一方被强迫或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离婚协议。同时,出席人员可以在现场对离婚协议进行讨论、交流意见,并最终决定是否签署。
第三,在律师的指导下,双方当事人可以更好地了解离婚协议的内容和细节。如果一方不出席,对于协议内容的了解和理解程度会明显受到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由于某些原因一方无法出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但需要提前征得对方当事人同意,并提交相应的委托书。当然,这只是在特殊情况下的临时措施,不能长期作为常规做法。
综上所述,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应该出席,以保证离婚协议真实有效,双方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