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份书面协议,约定离婚的各项事宜。但是,如果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发现某方有重要遗漏或错误,或者存在协议签订的过程中其中一方所受到的误导或欺骗等情况,可以申请协议撤销或修改。
离婚协议的撤销或修改需要符合法定条件。首先,离婚当事人可以在协议签订后的七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签订地区人民法院提出撤销或修改申请。此时,如果申请方能够证明另一方在签订协议过程中存在欺骗、威胁、强迫等行为,法院将予以支持。此外,如果协议中某一方明显受到不公平对待,也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或修改申请。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的撤销或修改可以在司法程序之前进行,也可以在司法程序结束之前提出申请。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签订后发现问题,可以在司法程序进行前,以达成和解的方式进行调和。如果双方在司法程序中发现问题,法院将以审判或调解方式进行处理。
总之,离婚协议可以在特定条件下进行撤销或修改。无论如何,离婚协议的签订需要认真对待,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客观、真实地提供财产和其他资料,以达成公正合理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