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贷款协议生效的问题,应该分情况来看。首先,要明确离婚后债务责任的归属。如果离婚时已经一致商定好债务分担方案,并且这个方案得到了法院的确认,那么贷款协议将按照这个方案来执行。因此,离婚后的贷款协议仍然有效。
其次,如果离婚时没有商定债务分担方案,这时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解决。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并且起诉离婚的,婚姻关系自判决书确定的离婚生效之日终止。”也就是说,离婚判决书生效时,婚姻关系就断绝了,双方就不再享有夫妻身份。此时,双方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就需要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
在判决分割共同债务时,法院会根据贷款时的实际情况、双方经济能力、分别分担能力等综合因素来判决。如果贷款是夫妻共同贷款,那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丈夫和妻子是债权人共同保证人,都有还款的义务。因此,无论是谁在婚姻关系维持期间欠下的贷款,根据法律,离婚后两人都有义务按照判决承担各自应承担的债务责任,贷款协议依然有效。
综上所述,离婚了贷款协议生效与否,主要取决于离婚时是否有财产分割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以及离婚后双方各自分担债务的情况。只有在分担债务的方案中对贷款有具体的分配方案,或者法院明确裁决了债务的分配,贷款协议才能继续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