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们夫妻俩在相互理解、协商和决心下,决定结束已经不可避免的婚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经过充分的考虑和协商,我们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孩子抚养权
我们的孩子由我方负责抚养,另一方享有探视权。双方一致同意孩子的抚养、教育、健康等问题由我方全权处理,并优先保障孩子的利益和权益。
二、财产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均按照50%的比例分割,其中包括所有的房产、车辆、银行账户、投资和储蓄等资产,具体清单双方已经确认无误,包括各项财产的估值和分割,双方都无异议。
2.所有债务按各自的名义进行还清,不分摊责任,包括贷款、信用卡欠款、税费等。
三、抚养费和赡养费
1.对于孩子的抚养费,我方同意每月支付2000元至对方账户,直到孩子成年;如果孩子因病或学习等原因需要特殊支出,双方协商后由我方承担。
2.对于另一方的赡养费,如因残疾、疾病、年迈等原因需要补助,经协商后由我方给予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四、离婚证书
双方明确表示自愿离婚,将在法院判决离婚后办理离婚证。
在此,我们再次郑重声明以上协议是我们夫妻双方真实、自愿、公平、公正的达成,一旦签署,将无法更改或者撤销。我们在离婚过程中没有任何争端,也没有任何第三方介入。我们认为离婚是对彼此以及家庭最好的选择,同时我们也相信两个人可以在更好的中发展自己。最后,我们再次感谢法院的审查和支持。
特此协议书,愿受到法院的审查并依法判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