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是指在婚姻关系形成之前,双方依约定规定各自的财产、责任、权利等关系的文件,也是一种可以有效维护夫妻双方财产利益的法律文书。但是,婚前协议并非完全可以保证在离婚时生效。以下是原因:
首先,婚前协议的有效性需要满足法律的要求。由于我国的婚姻法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应当遵循“共同财产原则”,因此双方协定内容若与法律不符或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则婚前协议在离婚时便失效。比如,离婚时一方没有签署婚前协议但做了财产投入,这时就不符合共同财产原则,婚前协议失效。
其次,婚前协议涉及到公共利益,国家法律也需要加以保护。如果婚前协议限制双方的婚姻自由、隐瞒重要事实或侵害社会公共利益,那么该协议在法律上也将无效。
再次,婚前协议需要在诉讼程序中得到认可。虽然婚前协议有一定的约束力,但在实际诉讼中,需要通过法律程序的确认,才能使婚前协议得到全面有效的保障,否则该协议单方面解除和变更可能引发诉讼纠纷。
综上所述,婚前协议在离婚时的生效并不能完全得到保证,双方要权衡利弊,制定出真正的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并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认证,才能够真正起到维护双方利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