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通常以滥用职权和侵占罪为主要罪名。在我国刑法中,挪用公款罪是指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负责经济管理的工作人员公款、公物、保管的财物用于个人消费、个人投资或提供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情节恶劣,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那么,究竟多少钱才算是数额较大呢?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可以涉及数额不同的情况。如果被告人挪用公款数额在5万元及以下,一般认为属于轻微情况,不会立案侦查。不过,如果被告人的行为被视为严重的挪用公款罪,即挪用公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那么就可以立案侦查。
具体而言,我国有关部门通常采用下列标准来确定是否立案侦查:1.如果挪用公款数额不足5万元,但涉及较多人或存在较严重的后果,如给财产、人身安全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也可以立案侦查;2.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但不超过50万元,一般认为是挪用数额较大的情况,可被定为挪用公款罪;3.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在50万元以上,则一般被认为是特别严重的情况,必须依法严肃处理。
总的来说,对于挪用公款罪的立案侦查,我国法律并没有固定的数额标准,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如果涉及的数额较大,那么被告人可能会面临严重的刑事责任,甚至可能被判处长期徒刑。因此,任何人都不应该轻易挪用公款,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必须远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