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在离婚过程中订立的协议书,其中约定了有关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一系列问题。在离婚中,户口是一项重要的问题,因为户口与人口基础登记相关,涉及到权益和利益。尤其对于子女和老人,户口的转移问题更加关键。
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户口是可以的。以夫妻共同辖区的居民户为例,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将子女的户口留在原居住地,或者将子女的户口迁移到其中一方所在地。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协议内容要明确具体,包括户口转移的时间、手续、费用等。
对于老人的户口,同样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比如,约定离婚后老人的户口跟随其中一方转移,或者留在原家庭居住地,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其他方式。协议内容要具体清楚,包括户口转移的时间、手续、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户口属于国家管理的公共资源,不能随意挪用。离婚协议所约定的户口转移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公民身份法》、《户籍登记条例》等。此外,离婚协议的内容也需要经过公证或法院认可后才能生效。
总之,离婚协议可以约定户口,但需要注意符合法律法规,且协议内容要具体清晰,经过公证或法院认可后才能生效。另外,夫妻双方在签署协议时,应该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协商一致,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