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一种约定,双方在离婚前达成协议并签署协议书,以解决离婚相关的事宜。但是有些离婚协议是无效的,虽然双方已经签署了协议书,但是法院可以拒绝批准。下面是2020年离婚协议中可能存在的无效情况:
1. 配偶间离婚协议书没有及时申报、核准或仅是书面协议,没有法定代表人确认的不属于有效的离婚协议。
2.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有违反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禁止性规定,例如规定要放弃对子女的抚养权或是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这种协议往往至少有一方是不自愿的,它不符合双方本身的意向和公共利益,所以法院通常也会拒绝批准。
3. 协议书中双方的约定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或道德风尚,例如约定要分得对方的私人财产或是有悖于婚姻伦理的协议。这种协议也是无效的。
4. 协议书中涉及的内容违反了法定程序要求、未经过合法程序的同意或者未达到相应的法定标准等问题。如果其中一方是没有行为能力的人,例如精神病患者,那么该协议同样无效。
5. 协议书过于苛刻、不公平,极度不利于其中一方,这种协议也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通常来说,离婚协议是一个平衡的结果,双方的利益应该尽量得到保护。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在达成之前必须要慎重考虑,并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任何规定违反法律,违反公序良俗的离婚协议都是无效的。双方在签署协议书之前必须要认真审查协议合法性的具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