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宅基地的批准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不同的政策规定和土地利用标准。根据国家《宅基地条例》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应该按照“按人口、按面积、按家庭计算,依法依规给予不超过宅基地所在村(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宅基地平均面积的用地”,因此,南阳市农村宅基地的批准大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按人口计算,每户宅基地不得低于60-80平方米左右,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
二、按面积计算,在没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下,每户宅基地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在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下,每户宅基地的批准面积也会有所不同,但基本上不会低于土地利用规划中规定的宅基地平均面积;
三、按家庭计算,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的意见》中规定的宅基地建设用地的标准,每户家庭批准宅基地的面积一般为1200-1400平方米。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政策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批准大小还要参考当地的政策规定和土地利用标准。同时,在申请农村宅基地的过程中,还需要遵守土地规划、用途、面积、审批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