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要求,包括书写格式,打印方式等。但是在具体情况下,是否必须打印也存在一定的灵活性。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书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因此,在离婚协议书签订之前,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协议书的内容,并对其进行逐条的讨论。在确定协议内容后,可以选择打印或手写协议书,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书写格式即可。
其次,离婚协议书的打印方式并不是强制规定的,可以是电子版或手写版。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许多离婚协议书已经转为电子版储存,可以通过互联网提交、签名和确认,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当然,手写版协议书也仍然居多,尤其是在乡村地区或老年人群体中。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电子版还是手写版,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清晰明了,不得有不利于公序良俗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如果双方对协议的内容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最终由法院做出裁决。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的打印方式并不是必须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但协议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将无法生效。因此,离婚双方应当慎重考虑协议内容,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