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由父母协商或者由法院判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有以下几种:
1.共同抚养:共同抚养是指父母双方均有权照顾和教育孩子。在共同抚养的情况下,孩子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等应由父母共同承担。
2.独立抚养:独立抚养是指法院判决或双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单独抚养孩子。对于无法获得对方抚养意见或知晓其所在地的情况,也可以由单方面请求法院判决独立抚养。
3.交替抚养:交替抚养是指孩子在一定时间内分别由父母双方抚养。这种方式需要双方协商,要有充分的沟通和配合。
4.倾斜抚养:倾斜抚养是指父母双方各自按照一定比例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在倾斜抚养的情况下,通常是一方支付较多的费用,而另一方承担更多的照顾和教育孩子的责任。
综上所述,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有几种不同的方式,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以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