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拆迁安置协议是针对拆迁安置问题的一份协议,旨在明确涉及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建立起合法、公正、平等、有序的拆迁安置机制。以下是该协议的内容:
一、协议的缔结双方
甲方:被拆迁人(拆迁对象)
乙方: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承包商(拆迁方)
二、拆迁安置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规定,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应该根据建筑物的房屋档次、结构、用途、面积、位置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计算,确保在拆迁安置过程中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2.生活保障标准:拆迁安置应按照当地规定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就业培训、安置补贴、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补偿;
3.交通补助标准:针对被拆迁人迁出新农村的交通与出行问题,应给予相应的补偿。
三、拆迁程序
1.政府对拆迁方案进行公示,并征得被拆迁人同意;
2.根据征地拆迁法的相关规定,应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项;
3.拆迁方应在拆迁前对拆迁房屋及其他财产进行评估,确定补偿标准,并进行公告;
4.被拆迁人应在一定的时间内签署相关的拆迁协议,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迁出时间规定
被拆迁人应在规定的迁出时间内,将房屋内的所有财产搬出,并交付政府内部指定的迁出场所,确保拆迁方的进度和安置工作的有序进行。
五、协议条款的变更
协议双方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发现有问题,应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进行解决,并对协议条款进行变更或调整。
六、违约责任
若被拆迁人未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迁出,他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若拆迁方未按照协议规定及时支付补偿款或者其他规定导致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受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协议的解决方式
协议的解决方式应当以协商为前提,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则可依法采取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以上是关于新农村拆迁安置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条款,对于涉及拆迁安置工作的双方来说,签订合规的协议条款,有利于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拆迁工作的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