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家事法中,婚前男方是没有抚养权的。抚养权是根据物质生活、精神成长和保健等方面的需要,由法院判决或协议约定所确定的一个父母或监护人具有的生活、教育和关怀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抚养权是父母或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生活和成长照顾的一种主要方式,也是未成年子女的基本权利之一。
从法律上讲,抚养权主要是针对子女的。因为婚前男方并不是孩子的父亲或监护人,他没有抚养权。在中国的法律中,双方如果没有结婚,那么男方是不被认定为孩子的生物学父亲,因此也就不可享有抚养权。
不过,如果男方婚前承诺要抚养孩子,双方也签订了协议,男方在生孩子后也一直兑现了协议所承诺的义务,那么男方是可以得到一定的抚养权保护的。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得到探视权,参与孩子的成长和教育,但这并不等于男方具有抚养权。
总之,婚前男方在法律上不具有抚养权,但男方可以通过签订协议并履行义务,如承诺抚养未出生的孩子等方式,参与孩子的照顾和教育,保障孩子的幸福和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