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宅基地制度,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住房权益而设立的一项政策。每家农户都可以领取一块宅基地,用于建造居所,但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等。因为宅基地是村民集体所有,所以在面临继承、划分等问题时,往往会涉及到村规民约、官司等复杂的问题。
继承是指某人死后,其财产按照法定或者遗嘱规定分配给继承人的行为。对于农村宅基地而言,继承同样适用,但是也存在不继承的情况。
首先,农村宅基地法规规定,农村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分给农户后,不得出售、转让、抵押、交换、出租等。因此,即使继承人拥有继承权,但也不能随意处理该块宅基地,只能自用。
其次,有些村规民约规定,宅基地只限被继承人在村内居住,不能转让、出租、出售等,如果继承人无法居住该土地,则不得继承。
最后,如果继承人不愿意继承宅基地,可以书面告知乡(镇)政府或者村委会,放弃继承。
因此,农村宅基地可以不用继承。但是,如果有多个继承人,需要进行协商,如共同使用或者分割等。同时,如果宅基地未来使用权存在争议,也需要向有关政府或司法机关求助,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