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拆迁中,拆迁安置房是一种常见的补偿形式,通常是政府或拆迁方在拆迁过程中为被拆迁户安排的住房,以替代被拆迁户原有的住房。但在诉讼中,拆迁安置房的处理方式会有所不同。
首先,如果被拆迁户在诉讼中胜诉,得到赔偿款的同时,享有拆迁安置房的使用权,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属于政府或拆迁方。此时,被拆迁户在经济赔偿和拆迁安置房的选择上可以自由决定,可以选择使用拆迁安置房居住,也可以选择用经济赔偿金额购买自己喜欢的房屋。
此外,如果被拆迁户在拆迁安置房使用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比如房屋瑕疵、设施损坏等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维修,由相关部门进行维修和保养。如果出现严重的问题无法修复,被拆迁户也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更换房屋。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在诉讼中的处理方式与拆迁补偿款类似,被拆迁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情况自由选择使用或是购置其他房屋。但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仍然属于政府或拆迁方,被拆迁户只有使用权,因此需要谨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