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和盗窃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首先,挪用公款不一定违法,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内部的资金转移,如果符合法律法规,且流程合法,那就不算违法行为。然而,如果某人在职务上具有一定的支配权,却违规将公共财产转移到自己或他人的私人账户,并使得国家、集体利益受到损失或者新增负担,这就涉及到了挪用公款犯罪。因此,需要对具体情况作出判断。
反观盗窃,是指被盗者的财产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遭人非法占有的行为。盗窃本身就是犯罪,不管是针对个人还是机构,无论是大偷小偷,都是属于违法行为。所以盗窃和挪用公款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但是,挪用公款有可能成为盗窃的一部分。比如,财务人员乘机挪用了公司的资金,占为己有,这个部分就可以构成盗窃罪。这类案件也属于经常发生的实际案例。但是,如果仅仅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的资金转移,并且符合法律法规,那就不能单纯地定义为盗窃。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和盗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少数情况下可能会交叉,但大多数情况下彼此独立,需要严格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