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项协议,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约束力,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事项,因此需要有一定的证据来证明该协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需要有以下证据:
1.双方的签名和盖章:离婚协议书必须由夫妻双方亲自签字,并在协议的末尾盖上自己的印章,证明该协议是经过了双方的同意。
2.协议书的日期:离婚协议书必须注明协议的签署日期,以便于确定该协议的法律效力。
3.证人签名和盖章:离婚协议书必须由双方的法定证人签字,证明该协议是在合法的情况下签署的,具有一定的合法性。
4.相关的证件:离婚协议书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证件,以证明协议的签署人是夫妻双方本人。
5.财产分割协议的相关证据:如果协议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需要提供财产的拍照、估价等证据,以证明协议的公平性和真实性。
6.子女抚养协议的相关证据:如果协议涉及到子女的抚养,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学籍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协议的合法性和具有可操作性。
总之,离婚协议书需要有一定的证据来证明其真实性和可靠性,只有在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这份协议才能够被认定为有效的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