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修订的新婚姻法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方面,做出了重要的改变。在此前的法律中,通常由母亲抚养孩子,而父亲则负责支付抚养费。然而,这种做法易引起亲子关系的紧张和不愉快,因此新婚姻法的修改也更多地考虑了孩子本身的利益。下面是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的主要内容。
首先,新婚姻法要求对未成年人进行抚养。在离婚后,未成年子女需要得到父母双方的抚养,除非有一方放弃了抚养权,或者法院认为有一方无法照顾孩子时。
其次,新婚姻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是父母双方共同担任。如果父母双方不能协商,法院将根据孩子的利益,判决由哪一方担任监护人。
第三,新婚姻法还规定了孩子的日常抚养费和教育费用。在未成年人抚养期间,父母双方根据其经济能力支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用。如果一方不能承担,另一方应当代为支付。如果有特殊情况,如一个家庭存在财产不平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最后,新婚姻法还明确规定,父母双方必须共同保护并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一个家庭财产分割后必须支付抚养费,而其中一个人没有按照约定支付,那么另外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的来说,新婚姻法更多地考虑了孩子的利益,从制定孩子离婚后的抚养方案,到日常抚养费和教育费用的支付,都贯穿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