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家庭的住宅和生产用地。在目前的法律法规中,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是有一定限制的。因此,如果要更改宅基地的使用人,首先需要了解当前的相关规定。
根据《宅基地条例》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只能由具备接续权的公民之间进行,另外除非面积缩小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否则不得改变宅基地规划位置和范围。同时,如果想要将宅基地转让给姐妹,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姐妹具备接续权:接续权指的是与宅基地使用者有血缘关系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指定的接续人。因此,如果姐妹不具备接续权,就不能直接转让宅基地。
2. 要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同意:如果要进行宅基地的转让,需要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同意,并且需要符合当地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这样才能保证宅基地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因此,如果满足上述条件,农村宅基地可以更改给姐妹。但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更改只能在政府规定的程序下进行,不得私自更改。而且转让后,姐妹需要按照规定继续使用宅基地,否则会被政府收回。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转让给姐妹是可以实现的,但需要满足相关规定和程序。在进行宅基地转让前,需要认真了解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操作合法、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