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怀孕了的女性是无法签订抚养权的,而这个权利通常是在离婚或分居时产生的。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子女的照顾、教育和监护。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于父母共同行使,即父母都有照顾、教育和监护子女的责任和义务。而在离婚或分居时,法院会依照法律规定,判定子女的抚养权,通常是由一方或双方共同行使,另一方则需支付抚养费用。
但是,如果母亲未婚或父亲不愿意承认子女的身份,或者父亲已故等情况下,法院也可以判定母亲单方面行使抚养权。此外,如果母亲在怀孕期间被另一方虐待或威胁,法院可能会暂时判定母亲单方面行使抚养权直到孩子出生。
总之,在怀孕期间签订抚养权是不可能的,这需要在离婚或分居时进行申请和审理,以保护孩子的权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