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自建房是指在城市的拆迁安置工程中,单位或个人依照政府规定建设符合规范的住房,并由政府对其进行安置。目的是为了保障拆迁项目中的受影响居民的合法权益。
在拆迁安置自建房建成后,房屋产权归政府所有,居民仅拥有使用权。因此,这些房屋不属于居民自有产权的范畴,不能被居民自身出售。如果居民未经政府批准就擅自将拆迁安置自建房出售,将构成违规行为。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居民急需资金解决紧急问题等,政府也会考虑出售拆迁安置自建房给居民。此时,政府将与居民协商确定转让价格和方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来处理该事项。
总之,无论何种情况,居民都必须依据规定法律法规操作,如果居民想要出售拆迁安置自建房,应该与政府进行咨询,并经过政府审批后进行交易。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