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项协议,旨在规定离婚后各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赡养等相关事项。但有时候,由于一方或双方长期在国外居住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当面签署离婚协议书,这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邮寄签署:如果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已经达成一致,但因为双方不在同一地方,不妨通过邮寄方式进行签署。首先,一方将离婚协议书签字后拍照或扫描成电子版,发送给另一方,另一方在确认内容后签字并盖章后再将签署后的电子版发回。
2.授权代理人签署:可以委托双方共同信任的代理人代表自己签署离婚协议书。选定代理人后,可以发送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或者委托人签署委托书,代理人将代表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
3.视频签署:双方可以通过视频通信软件进行在线视频签署离婚协议书。在签署时,首先双方要证明自己的身份,然后使用电子签名或印章签署。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取哪种方式签署离婚协议书,双方在签署前都要充分了解协议书的内容,并在签署时确认无误。同时,也应该确认签署的方式是法律上有效的。如果有任何问题,建议咨询律师或公证机构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