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婿离婚协议书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诚信、友好、平等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就龙婿(男方)与婚姻关系的解除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原因及双方表示
1.双方由于性格不和、相处不愉快,感情破裂,且已无法再进行修复,依法自愿达成协议终止婚姻关系。
2.经双方认真考虑,已达成离婚的共识,不存在任何一方对离婚有任何不同意见或影响离婚协议签署的情况。
3.双方对于共同的子女、财产、债务等事宜,达成一致,并达成协议,避免日后引起的纷争。
二、子女抚养问题
子女由龙婿扶养,龙婿应当负责子女的日常生活和教育,女方有权利随时了解子女的生活情况。女方应当为子女提供必要的抚养费并按照约定时间提供,龙婿承诺妥善地使用抚养费用,确保子女得到良好的生活和教育。
三、财产分割问题
1.婚姻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车辆、证券、债权债务等财产,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1)龙婿将房产及车辆的全部产权划转给女方,女方自行负责相关税费,同时自行承担相应的相关债务;
(2)双方对于银行存款、股票证券等财产,按照双方共同协商分割,分割后财产归各自所有,自行承担相关债务。
2.双方对于婚姻期间所得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平均分担,并在协议签订后及时清偿所欠的相关债务,任何一方不得逃废债务。
四、离婚协议的效力及履行
1.双方经充分协商后,本着公正、公平原则,达成本离婚协议,协议内容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2.双方应当按照协议中约定,及时履行各自的义务,对于未能按照协议履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雄县法院是本协议的签署地与诉讼地。
本协议经双方充分阅读、了解,自愿签订,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龙婿 乙方:妻子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签 字: 签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