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是指离婚后非抚养方对抚养方的子女进行探视、交往的权利,作为父母的一项基本权利,其实也是孩子的一项基本权利和利益所在。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应当被明确规定,而不应该被忽略掉。
首先,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的法律文书,在离婚协议中写明探视权,不仅可以确保离婚后父母之间子女探视交往的权益得到保障,也可以避免后续的纠纷和矛盾。因此,写明探视权,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
其次,对于离婚后的孩子而言,探视权更是保障他们权益的重要措施。在离婚中,孩子是最容易受到伤害和被遗弃的一方。如果探视权没有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孩子可能会失去与对方父母交流的机会,这对孩子的身心成长都将造成不良影响。
最后,明确探视权在离婚协议中的规定,也可以充分发挥保护孩子利益的作用。有了探视权的规定,就可以加强对离婚后的抚养方的监督,以保障孩子的安全和福利。
综上所述,探视权应该明确写在离婚协议中,以确保双方合法权益,保护孩子合法权益,以及加强对离婚后抚养方的监督。离婚双方应当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爱护共同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