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盖楼是近年来农村改革的一件大事,这种现象在城市外围的农村地区比较普遍,许多农民用自己的宅基地盖上多层楼房,以达到更高的经济效益。但是,农村宅基地盖楼对土地的破坏很大,降低了土地的生产能力,损害了农民的生存环境,所以需要给农民合适的补偿。
首先,政府可以给予农民相应的经济补偿,对于因为农村宅基地盖楼而丧失农田的农民,补偿的经济价值应该等同于农田的价值,并且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允许。
其次,可以采取土地流转的方式,有些农民盖楼后可能用不到所有的土地,政府可以与有租赁土地需求的农民或企业进行合作,将其闲置土地流转出去,由承租人经营环保、生态建设等相关产业,并且使得闲置土地得到了生产利用,也可以通过土地流转降低宅基地盖楼的总量,减轻土地的压力。
最后,政府可以采取租赁、宅基地入股等方式,对农村宅基地所盖的楼房进行监管和管理,对于入股的农民,政府可以在楼房租金中给他们一定的分成,以增加收益。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盖楼的补偿方式应该多种多样,不能采取单一的补偿方式。应该是政府、农民合作的方式,既保护农民的利益,又保护土地资源的利用,实现农村宅基地盖楼与农业生产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