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在离婚时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件,其中包含离婚各方的协商结果,如夫妻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费用、探望时间等。这个文件需要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那么,离婚协议书在哪里拿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申请离婚,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以外有固定住所的人民法院提出。”因此,在申请离婚过程中,需要联系相关的人民法院,并向法院提出申请离婚,提交相关的离婚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并填写离婚协议书,由法院审核后予以认可。
其次,如果是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达成一致,双方自行制定了离婚协议书,经法律咨询专业人员审核完毕后,应该于双方当事人签署后送交当地人民法院备案。事实上,申请离婚前,夫妻双方也可以与离婚调解员沟通,通过调解达成一致协议后,办理离婚手续。
总结起来,拿离婚协议书需要先与当地人民法院联系,然后司法机关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商定离婚协议后会盖章处理。如果夫妻双方通过调解达成一致协议,也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交由调解员审核,并签署协议后进行备案。无论哪种方式,离婚协议书的拿取,必须经过法律程序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