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自首是指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等内部人员,将属于集体或个人的资产挪用到个人名义下,并且在公司核算书面资料上进行虚假记载,从而获益自己的行为。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对于挪用公款自首者,司法部门在处理上通常会有所区别对待,尤其是对于初犯和属于小额情况的挪用,会考虑到其自首的情况,因此有较大的可能不会被拘留。但是,如果涉案金额较大或者已经属于再犯情形,那么自首者也有可能被拘留或者直接判刑。
要想避免挪用公款的风险,每一个从事财务工作的员工应该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遵守财务管理规定,理智理性运用财务管理的知识和方法,增强责任感、法制意识,不断提高财务操作技能和管理水平,才能更好地预防和处理挪用公款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