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政府的政策,拆迁安置的住房面积应当符合以下标准:城市居民拆迁户面积不低于人均建筑用地60%的建筑面积,农村拆迁户面积不低于人均建筑用地70%的建筑面积。因此,合肥拆迁安置人均的住房面积应当不低于每个人300平方米。
在实际的拆迁安置过程中,由于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房屋,拆迁安置的面积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集中安置的房屋面积较大,分散安置的房屋面积较小。但不论是哪种安置方式,都要保证拆迁户每个人的居住条件不会变差。
除了保障住房面积外,合肥市政府还要求拆迁安置的住房必须具备基本的居住条件,如通风、采光、卫生、供暖等等。并且,合肥市政府还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拆迁户提供一些基本的生活服务,如医疗保健、幼儿园教育等等。
总的来说,合肥市政府对于拆迁安置的房屋面积和居住条件的要求都比较高,这也是为了让拆迁户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生活质量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