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其中一方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都需要进行划分,但是划分的原则和方式因个案而异。基本原则是:个人债务应由借款人自己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应在离婚协议中规定分担方式,以免债务方承担不了而导致对方被追偿的情况出现。
如果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前夫要承担所有债务,那么这些债务就归前夫所有,而与前妻无关。但在离婚协议中规定债务分担的方式,需要证明负债方是谁,是否存在夫妻共同经济交往等情况。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即夫妻双方共同借款或因为婚姻关系产生的债务,根据我国的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确实应当由夫妻共同分担。
再者,如前夫已经在离婚前承担了这些债务的偿还责任,那么就应把个人负债的情况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区分开来,在离婚协议中一起规定每种债务的划分方式,确保以后不会因债务问题再次产生矛盾。
总之,在离婚协议中,债务要分清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不同的类型需要采取不同的划分方式,以避免债务问题再次产生与可能带来的纠纷和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