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由离婚双方签署的重要文件,用于规定双方离婚时的各项事宜。在民政局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是必需的。下面是离婚协议书常见的内容:
1.离婚协议的起因
离婚协议的开头一般是双方的共同决定离婚的原因,包括不和谐、性格不合、沟通障碍等。
2.分割财产
离婚协议书需要体现双方财产的详细分割。财产包括共同房产、存款及其他财产等,双方需签订协议书明确分割方式。
3.子女抚养问题
双方需要共同商讨子女的抚养问题,如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用等问题。婚姻破裂后,孩子的权益应得到尽可能的保障。
4.子女教育问题
子女的教育问题也需要考虑,如在哪所学校上学、学费由谁负担、放假时间和接送问题。
5.赡养老人
对于离婚双方的父母,也需要考虑谁来照顾、交通费用等问题,确保离婚后父母的生活能够得到充分的关爱和保障。
6.离婚协议的签署
离婚协议书的签署需要双方在法律工作者的见证下进行,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的约定。
以上为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需要离婚夫妻在民政局离婚时认真填写。离婚协议书作为离婚双方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能够有效的维护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