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当事人在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书面制定的离婚协议书。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是离婚的一种方式,其法律效力与判决书等同。因此,离婚协议在法院有很大的生效力。
首先,在离婚程序中,离婚协议是可以通过简便程序提交法院审理,并且不需要对离婚协议内容进行审查,只要离婚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直接由法院进行确认并作出离婚判决。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要高于离婚判决书。
其次,在一些情况下,离婚协议比判决书更具有法律效力,尤其是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方面,离婚协议更能保障当事人的利益。因为离婚协议由离婚当事人自行协商,所以可以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规定,避免了法庭判决的标准化和不灵活性。
最后,离婚协议可以是离婚双方更友好、更长久的解决方案。 如果离婚夫妻本着互相尊重、诚实守信的原则,在离婚协议中达成了各自满意的协议,那么这种协议也可以使双方的关系得到更良好的处理。 离婚协议往往更容易受到执行,减少了离婚过程中的矛盾和纷争的产生,也可以减轻法院的工作量,更好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利益。
综上,离婚协议是离婚的一种方式,它和离婚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还具有更高的效力,可以使离婚双方更友好、更长久地解决问题,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利益,也能减少法院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