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法院:
我和我的终身伴侣,在爱情的基础上结成了婚姻,希望在法律的框架下创造美好的家庭。然而,由于我们之间的价值观和生活习惯的差异,我们的婚姻无法继续下去,因此我们决定离婚。
在离婚过程中,我们本着平等、自愿、自主协商的原则,在没有任何外界压力的情况下,达成了以下协议:
1.孩子的抚养权由双方共同决定,我们将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共同尽力教育抚养孩子,包括教育和生活费用等问题。
2. 在财产方面,我们平分共同财产,其中包括在婚姻期间共同购买的财产和存款等等。
3. 我们决定不向对方提出经济赡养的要求,每个人都会自立自强并追求自身理想。
以上协议是我们共同自愿达成的,我们对其负责执行。我们需要法院批准该协议,并依照协议执行离婚手续。
在结束这段婚姻的同时,我们还是希望以友好的方式相处。我们曾经相爱,因此我们希望离婚不会影响我们的友谊。我们会始终尊重和关心对方,以及我们所共同生育的孩子。
最后再次感谢法院处理此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