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离婚协议可以在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后,前往东丽区法院离婚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在办理离婚之前,双方需要达成相互协商的离婚协议,该协议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离婚原因
离婚协议中需要写明离婚的原因,包括夫妻关系的基本矛盾、一方出轨或重婚、家庭暴力等情况。双方要实事求是地阐述原因,不能夸大、捏造、掩盖事实。
2.财产分配
离婚协议中需要包含夫妻财产的具体分配方案,包括房产、存款、投资、车辆等财产。双方需要达成共同协议,否则将由法院进行公正裁决。
3.子女抚养
如果有子女,离婚协议中也需要包含子女的抚养问题,包括抚养费用、探望权、居住地等问题。双方需要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4.其他问题
离婚协议中还需要包含其他方面的协议,如债务承担、人身权利的保障、赡养老人等等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需要双方双方自愿、真实、合法的签署,如果其中一方被逼迫签署或者有其他违法情况,该协议将会被判定为无效。此外,离婚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应该遵循协议内容,如果有任何违约行为,法院将对其进行处罚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