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冷静期是指当事人决定离婚并达成协议后,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从公告或通知离婚书日起算,经过一定的时间后才能正式生效的规定。在这个时间里,双方须慎重考虑是否真正想要离婚,是否想好了未来的生活规划等,有助于防止冲动离婚的情况发生,从而有时间缓和彼此的感觉,减少因离婚而带来的一些危害。
然而,有时候人们对决定离婚是很冷静的,需要经过一定的沟通和商议才能做出决定。因此,在一些情况下,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也不需要进行冷静期的等待。例如双方感情破裂且无法和解,或双方长时间隔离而互不联系。
协议离婚的冷静期的存在使离婚程序更加规范化和有序化,更有助于保证离婚当事人的利益得到尽可能的保护。通过冷静期的等待,有助于让当事人更清晰地认识生活的现实、理智考虑离婚的利弊得失,以及如何处理婚后财产等问题。如果没有这个规定,一些冲动的离婚行为可能会对当事人造成更大的伤害,特别是对异性恋夫妻离婚,不到冷静期结束不允许登记新的婚姻,这也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有的人在冲动之下犯了“连环离婚”的错误。
最后,协议离婚的冷静期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离婚手续的复杂度,但从维护离婚当事人的权益和社会稳定性的角度来看,这个规定还是有必要的,同时如果夫妻间协商的离婚方案已经非常明确,双方也都已决定没有挽回的余地,可以考虑减少冷静期的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