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一般都会涉及到家庭关系中的抚养问题,例如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权、子女撤销养父母后的抚养问题等。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必须有抚养权的判决内容。
首先,抚养权问题本质上是家庭权利的一种,而家庭权利是具有相对性和互助性的,双方或多方共同享有。因此,仅有一个人提出诉讼而非双方共同约定或申请,法院也不一定会涉及抚养权,并不是必须的。
其次,对于判决书的内容和结果,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做出,而非强制性地要求有抚养权的内容。例如,一些民事诉讼案件,如财产分割、债务追偿等,与抚养权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判决内容也不会包含抚养权的判决。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抚养问题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在这方面法院给出的裁决是有法律效力的。因此,法院在处理与抚养权有关的案件时,通常会认真审查证据,考虑案情以及法律规定,并做出适当的判决。
总之,虽然法院判决书中往往会涉及到抚养权问题,但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必须有此内容。针对每个具体案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做出适当的判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