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所有的住宅用地,包括农民自住房屋、新建房屋、扩建房屋等用途。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用地,是保障农民居住权益和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保障。在实践中,它被看作是农村自住房屋的土地。
自2008年起,我国对农村宅基地进行了全面的量化标准化,以逐步推进城乡统筹,实现全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量化标准包括:
1.宅基地面积
普通农村居民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300平方米,可按照家庭人口数量、建设面积和相对位置等纬度进行核定,将相应的用地因素面积分配给每个农户。宅基地的符合条件的构建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确认。
2.宅基地的位置要求
宅基地位置应符合规划管理要求,不得破坏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环境等要求。
3.宅基地的用途
宅基地用途是与农民的居住和生产紧密相关的,唯一的主要用途是建造农民的自住房屋。在不明显或不破坏农民的生产生活用地情况下,还可以用于发展农家乐、农业观光等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方面。
农村宅基地的量化标准化,发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在一定程度上,它可以帮助农民合理使用土地资源,保护农户的土地权益,促进农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进而推进全民的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城乡公共资源的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