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野离婚协议书
我方司法确认,樊野离婚案已经达成和解,协议书如下:
一、离婚
双方因故意行为与彼此继续共同生活已经不再可能,甲方与乙方自愿解除婚约,依法离婚,结束夫妻关系。双方无须承担责任或赔偿,对此一致同意。
二、房产
1、双方协商一致,现房产按比例分割。甲方房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异议,乙方房产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无异议。
2、甲方支付乙方分割款10万元,由乙方承担过户手续费和税费。
三、车辆
1、甲方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异议;乙方车辆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无异议。
2、甲方支付乙方分割款5万元,车辆过户费、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财产
双方各自所有财产、存款,由各自保管,无需另行分割。
五、子女抚养
1、双方子女由甲方抚养,乙方无异议;乙方无要求干涉子女抚养及探望。
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抚养费3000元。
六、其他
1、协议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各自享有人身自由及财产自由。
2、如其他有关事项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未达成一致时,提交相关法律机构处理。
3、协议书以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以上协议书经双方讨论、商定,自本协议书签字生效,协议书一式两份,各方签字并加盖鲜章后分别送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保管,以备查询参考。
甲方姓名(签字):
乙方姓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