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果没有在判决书中对子女的抚养权做出明确的决定,那么父母双方是可以再次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双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抚养权争议的处理,并在法院的判决中决定孩子的归属。
在处理抚养权争议的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父母双方的收入、家庭环境、教育资源、性格特点等等,以确定谁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并将孩子授予该方抚养。此外,法院也可能给予另一方探视权或其他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父母争取抚养权并不意味着要替代对方,而是要在保证孩子最佳利益的前提下,协同合作,共同承担抚养责任。除非有不可避免的原因,如虐待、荒废抚养义务等,否则法院不会对抚养权做出独断的决定。
最后,建议离婚后的父母应该充分理解抚养权是对孩子而非对对方的权利,要尽可能避免把争权当成妥协的筹码,而是把孩子的最佳利益放在第一位,通过协商、沟通、妥协等方法解决争议。如果实在达不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