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兜底协议又称为离婚协议或离婚协议书,指的是夫妻在离婚前就涉及到财产分配、抚养子女、赡养老人、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以避免以后再次发生争执和纠纷。这是离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需要双方共同商定并签署协议。
下面是离婚兜底协议的写作范例:
一、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本协议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一方或双方自婚前至分居、离婚止积累的财产及其所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以下范围:各自婚前、婚后已取得的遗产、赠与财产、财产债权、未婚时各自已有的个人财产等。
2、离婚时,夫妻一方或双方应坦诚相待,如实向对方公布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性质、数量等情况,以便双方确定其所分得财产的比例。
3、夫妻一方或双方应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达成协议,分别约定各自所分得财产的比例,并在此协议书上签字确认。
二、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的约定:
1、未成年子女由其母亲/父亲抚养,另一方享有探视权。
2、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按月支付,支付期限为子女年满18周岁并结束高中学业期间止。
3、抚养费标准为:每月人民币2000元。
4、离婚后,夫妻双方应共同协议关于未成年子女教育、学习、医疗等相关事宜。
三、关于老人赡养责任的约定:
1、婚姻期间双方父母的生活及医疗费用由夫妻双方共同承受。
2、离婚时,父母的赡养责任由各自的子女承担,财务人员根据其经济能力对双方的赡养费用进行认定。
四、关于债权债务的约定:
1、离婚前,夫妻双方应诚信向对方公布个人的债权债务情况,并进行认真审核、核实。
2、夫妻双方可协商确定债务分摊办法,对于达成协议的部分,应当实现债务转移。
3、对于在协议签订前已转移的债务,由转移方自行承担,不影响债务方本身的追偿权。
以上为离婚兜底协议的写作范例,双方应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确保协议切实可行、合情合理。同时,建议在制定此类协议时,应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协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