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权的标准是由法律规定的。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
1. 由确有抚养能力的一方承担抚养义务;
2. 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义务;
3. 由其他近亲属或者有关单位、组织承担抚养义务。
在考虑抚养权归属时,应当充分考虑子女的意愿和时间安排,尽可能维护子女的利益和权益。
此外,民事诉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执行以下措施来保证子女的权益:
1. 离婚后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协商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往来探视等事项;
2. 当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协商不能统一意见时,由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指定或者协调有关人员进行调解;
3. 无法协商或者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和需要判决子女的抚养、教育、往来探视等事项。
总之,在离婚后,子女的利益和权益应当放在第一位,如果父母无法共同决定,则需要由有关单位或者法院进行调解或者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