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夫妻在签署协议离婚书并经过司法部门审核后,依照法定程序实现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协议离婚需要本人出席的情况根据不同省市及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在一些地区,离婚双方需亲自到达婚姻登记处或人民法院办理手续,提交协议离婚协议书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如实告知,其中包括婚姻登记证和身份证等文件。在提交资料的时候,双方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并在司法部门对协议离婚书审核后,方可生效。
但也有些地方对协议离婚的规定相对灵活,不要求双方必须到场,而是可以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离婚手续。代理人需持有双方委托书和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双方签名盖章后才能代理双方进行离婚登记等手续。
因此,在协议离婚的具体办理过程中是否需要本人出席,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判断。但不管需要不需要本人到场,协议离婚都需要双方互相信任、和谈、和解的基础上进行。此外,离婚协议书是双方有意愿进行离婚的证据,在离婚过程中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对于夫妻双方协商离婚协议,确定产权、财产分配、抚养、探望子女等事项,要认真考虑,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