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是一种法律行为,其核心目的是证明一些事实真实性和法律效力,以提高公民的权益保护和法律意识。同时,公证也需要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公证的真实可靠性。因此,一般认为,做公证不可能伪造离婚协议。
首先,根据我国《公证法》,公证机关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确保公证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公证原则,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这就要求公证机关只能公证真实的离婚协议,而不能容忍人为篡改或伪造离婚协议的行为。
其次,公证机关在公证行为中还要传递法律意义。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将无法生效。因此,公证机关必须严格验证离婚协议的合法性,确保离婚协议符合法律要求,才能予以公证。
最后,公证行为具有司法效力。如果公证机关被发现公证了伪造的离婚协议,其行为将违反法律规定,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并被撤销公证资格。此外,根据我国《刑法》和《民法典》,伪造公证行为也将构成犯罪行为,严重者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做公证不可能伪造离婚协议。公证机关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依据法律原则保证公证行为的真实、合法、有效。对于使用伪造离婚协议的行为,公证机关应当认真核查并拒绝公证,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司法秩序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