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协议是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方式、子女抚养费用等等。一旦离婚协议签署,即使其中的一方后悔,也不是随时可以改变的。但是,如果协议中存在重要漏洞或双方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离婚协议是可以修改的。
首先,在离婚协议中规定的约定必须要合法有效,如果援引的是法律或法规的有关规定,而刚好另一个方面未能严格遵守这一规定,可以向法院发起请求重新修改离婚协议。
其次,如果在双方协议中,某一方诚实地、详细地说明其财产状况,但另一方故意隐瞒了自己的财产,导致财产分割错误,这一行为也是可以视为撤销该离婚协议的。
再次,当双方有共同子女,经过协商后达成的协议,如果之后某一方不能再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或者拒绝履行协议,也有可能导致该协议失效,并重新达成新的协议。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一旦达成,就会变成有效的法律协议。但是在特定情况下,离婚协议是可以修改的。关键是,必须证明协议的管辖范围是合法有效的,否则法院不会接受对协议的修改。同时,协议的修改必须是出于设定协议时的意图并得到对方方的同意和法院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