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提出了离婚的相关要求和条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必须在法院进行审查和认可后才能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来说,协议离婚可以在当事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办理。如果当事人已经分居或离开了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也可以在其现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 提交申请:夫妻双方一同到离婚地的人民法院或离婚申请地的人民法院,填写协议离婚申请书,并提交离婚协议、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查协议离婚申请书:人民法院会对双方提交的协议离婚申请书进行审查,确认双方自愿离婚,不存在妨碍离婚的情况。
3. 审查离婚协议:人民法院将审查离婚协议中的要求和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公平合理,有无影响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等方面的问题。
4. 审判结案:如果审核通过,法院便会作出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生效。
总之,协议离婚的办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必须在人民法院进行审查认可后才能生效。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离婚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