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协议是指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审理庭前或庭上达成的离婚协议。在此协议中包括夫妻双方协商达成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各项事项的约定。那么,法院离婚协议是否属于离婚呢?答案是肯定的。
首先,在我国,夫妻双方离婚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法院审理离婚诉讼期间,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协议,经过法院审核后制定出的离婚协议即为法院离婚协议,是双方达成的离婚约定。
其次,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必须经过法院审理,并且需要经过法院判决,才能生效。而法院离婚协议也需要经过法院审批后才能生效。
最后,法院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履行协议,否则法院将会强制执行。因此,法院离婚协议不仅是离婚的产物,同时也是夫妻离婚后的法律依据。即便双方对协议内容有异议,也需要依靠司法途径解决,而不能随意撕毁协议。
综上,法院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所包含的协议内容具有法律效力,是夫妻离婚后的法律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