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书。民政局没有统一的模板,但是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离婚协议的缔约方
离婚协议书应注明离婚的男女双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二、离婚的具体原因
应注明离婚缘由,如感情不和、婚姻破裂等。
三、离婚的协议内容
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监护、探视等具体离婚协议内容。财产分割可以分为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具体分配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而定。子女抚养、监护、探视等方面需要尽量保障孩子的权利和利益,使孩子少受到伤害。
四、离婚的有效期
可以注明离婚协议的有效期限,比如几年后再决定是否重新结婚等。
五、离婚协议的签署、见证
离婚协议要夫妻双方签字,签署日期应注明。如果需要外界证明,还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不是一份简单的合同,它关涉到夫妻双方、子女等众多方面的利益和权利,因此签订离婚协议时需要慎重考虑,务必在婚姻是否真正破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达成充分协商后再进行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