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程序包括以下几步:先由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接受申请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发出离婚证书。因此,按照法律程序来说,离婚协议达成后,如果要正式生效,还需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一种情况可以不领取离婚证,那就是双方当事人再婚时可以直接使用离婚协议作为有效的离婚证明文件。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未再婚的情况下,没有离婚证明文件,可能会带来麻烦。例如,如果双方出现财产纠纷、子女抚养纠纷等需要解决的问题时,离婚协议可能会被质疑证明力,从而导致争议的产生。
总之,离婚协议只是一种私人协议,如果要具有公共效力并生效,必须通过法律程序来办理,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离婚协议达成后,建议尽快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正式领取离婚证,以避免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