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书
本协议由xx市政府和xx村民委员会代表与受拆迁户xx代表签订。
一、双方确认
1.政府代表确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规定,本次拆迁所涉及的拆迁房屋属于政府需要,应当对受拆迁户进行合理补偿,并尽可能满足受拆迁户的经济需求和安置要求。
2.受拆迁户代表确认,了解并接受现有政策规定,同意与政府达成协议,接受拆迁补偿并安置。
二、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1)按照当地市场价值评估,补偿受拆迁户的房屋及附属设施。
(2)对于产权清晰、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房屋,按照1.5~2倍市场价值的标准给予补偿。
(3)对于没有产权证明、凭空建造、存在违建的房屋,按照市场价值的标准给予补偿。
(4)附属设施如车库、院落等,按照市场价值的30%~50%给予补偿。
2.临时安置补贴标准
(1)对于没有自有住房的受拆迁户,由政府提供临时安置,并发放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贴。
(2)对于有自有住房的受拆迁户,按照市场租金水平发放居住补贴,每月3000元至8000元不等。
3.其他
受拆迁户有权选择自行处理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政府将予以支持,同时对符合相关要求的自行拆迁受拆迁户进行一定程度的补贴。
三、其他事宜
1.本协议的签订,受拆迁户确认并同意将所获得的补偿款项用于协议约定之用,保证不会与其他方面违法违规活动沾边,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受拆迁户必须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周内办理相关手续,接受政府所提供的临时安置,否则视为放弃拆迁资格。
3.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不得擅自更改,如有需要变更,必须经双方确认签字并履行相关程序。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考虑延期。如需提前解除协议,在解除前需互相告知、协商,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合作。
政府代表:xxxxxx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拆迁户代表:xxxxxx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